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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南传佛教驻寺僧人及非出家宗教服务人员培训班圆满

2021-07-16 浏览次数:674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2021年7月12日至7月15日,由云南省佛教协会主办,临沧市佛教协会、临沧市临翔区忙芽佛寺承办的云南南传佛教驻寺僧人及非出家宗教服务人员(阿章、波章、贺露)培训班在临翔举行,来自临翔区、永德县、双江自治县的南传佛教驻寺僧人、南传佛教教职人员、非出家宗教服务人员阿章和省、市佛教协会相关人员共8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班在云南省民族宗教委、临沧市民族宗教委的业务指导下圆满举办。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宗教业务一处处长傅志上,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宗教业务一处二级调研员江斌,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穆志强,云南省佛教协会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康南山,云南省佛教协会副会长、临沧市佛教协会会长祜巴提卡达希,云南省佛教协会南传佛教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岩叫满,临沧市佛教协会副会长俸付祥,临沧市佛教协会副会长俸强出席开班仪式。开班仪式上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穆志强进行了致辞。
 
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李祥生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说,此次培训非常及时、很有必要。这有利于不断提高临沧南传上座部佛教教职人员、阿章的整体素质,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事务管理,发挥康南安章在党和人民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李祥生强调,一要加强四个方面的学习:一是加强党的基本方针、政策学习,自觉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二是加强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五个认同;三是加强中华文化学习,不断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四是加强宗教教义教规和宗教新知识的学习,做到与时俱进、符合时代要求,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二要努力在6个方面做到规范:一是落实宗教政策要规范;二是宗教活动开展要规范;三是宗教事务和宗教场所管理要规范;四是宗教教职人员管理要规范;五是宗教慈善活动要规范;六是宗教宣传要规范。
 
两天的时间内,进行了五场专题讲座: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宗教业务一处处长傅志上《佛教中国化》、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宗教业务一处二级调研员江斌《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临沧市市委党史研究室四级调研员谌桂绚《临沧市佤山革命史》、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宗教科科长陈鸿梅《宗教政策法规》、临沧市佛教协会会长祜巴提卡达希《如何履行非出家宗教服务人员(阿章、波章、贺露)职责》。
 
同时,由各县(区)带队人员、部分参会代表和省、市佛教协会相关人员参加的预备会上,对阿章如何在南传佛教地区的佛寺管理、佛寺活动中发挥作用进行交流发言。
 
云南省佛教协会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康南山作培训总结:他说:本次培训班通过各位领导和老师的讲解和授课,让驻寺僧人、南传佛教教职人员、非出家的宗教服务人员(阿章、波章、贺露)了解了佛教中国化、临沧佤山革命发展的艰辛历程、学习了宗教政策法规、提升了对国法教规的认识。希望各位阿章,一定要自觉肩负起弘法利生的重任,增强社会责任感、时代使命感,坚定道风信仰观念,切实做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契理契机为标准,配合南传佛教教职人员做好服务信众的工作。要始终坚持佛教中国化道路,高举爱国爱教旗帜,践行人间佛教思想,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充分发挥佛教净化心灵、涵育道德、启迪智慧的独特功能,继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向社会释放和传递正能量。共同推进新时代南传佛教经典阐释与弘法利生事业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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