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佳木斯市边防支队乌苏镇边防派出所通江口船管站的执勤官兵在乌苏里江7号标江段发现并救助了一只翅膀受伤的灰色大鸟。官兵迅速将鸟送至船管站,同时联系驻地乌苏镇保护区工作人员对它进行及时救治。经确认,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鹭”。目前,官兵已将这只受伤的苍鹭移交保护区进行救治放生。
201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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