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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经印心疏节略

2015-01-06 浏览次数:86681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心经印心疏节略
月溪法师
修小乘中乘人错认“止”“作”“任”“灭”四病为用功法门。错认“我”“人”“众生”“寿者”四相为自性本体、(出圆觉经)故无法证实相般若。无法契会“蕴”“根”“尘”“识”“界”皆佛性之理,将“五蕴皆空”之空字,作空洞断灭解,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可不慎哉!
自来解释“四相”多误解不执着我为无我相,不执着汝为无人相。不分别六道众生为无众生相。不求长寿为无寿者相。实属大错。修行人目的在见性成佛,倘什么事都不管,都不分别,岂非越弄越糊涂,安足贵乎!不执着不分别者,乃“任病”,非佛法也。古时有一法师讲金刚经,至“无人相无我相”。解为不要执着汝我。下面有一庞居士问曰:“无我相,谁人讲金刚经,无人相,谁人听金刚经”,讲者不能答。(出指月录)故知释迦说法,时时提出“四相”以警大众者。(如金刚圆觉等经)乃因当众生用功时,“四相”最易被错认为佛性故也。兹分别释之如次:
(一)我相即我执。小乘人断六根时,“小我”已灭,入于“大我”境界。此时心量扩大,有充满宇宙之象,清净寂灭。宋儒所谓“我心宇宙”。庄子所谓 “坐忘”口。(出大宗师篇)希腊哲学家所谓“大我”“上帝”。老子所谓“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皆是“我相”境界。
(二)人相即法执。起后念以破前念,譬如前念有我,乃起后念,“不认我”比破之,继而复起一念以破此“不认我J之念,如是相续,以至无我,破见仍存,悉为“人相”。.庄子所谓:“吾今丧我”即此相也。
(三)众生相亦是法执,凡我相人相所未到之境界,是众生相。所谓前念已灭,后念未起,“中间是”是也。儒家谓“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书经“惟精惟一,允执厥中”。此“中”字,即众生相境界。
(四)寿者相即空执。一切思想皆已停止,一切善恶是非皆已忘却,其中空无所有,始同命根。六祖说是无记忆空,二乘误认为涅槃境界,其实即“无始无明”。禅宗称为“无明窠臼”,“湛湛黑暗深坑”道家所谓“无极”即此相境界。
以上四相,皆是有为法?皆非究竟,故金刚经云:“若取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圆觉经云:“末世众生,不了四相,虽经多劫勤苦修习,但名“有为”,终不能成就一切圣果”。金刚经云:“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乃指此四种境界俱非正法也。浅识之流每谓三教同源”。若能明此四相精义,则知三教相隔不啻天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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