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气动力禅修打坐垫
佛宝旅游泰国禅修
北京芳香展

怨对相逢 业果逃难 (宋 寿昌寺僧)

2015-01-03 浏览次数:9986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怨对相逢 业果逃难 (宋 寿昌寺僧)
宋朝宦官卫绍钦,任皇城内外都巡检(类似警察局局长)。这个人生性刻薄,又不听人劝,部属都不依附他。太平兴国年间(公元976—983年),江东有僧人,赴京申请修建天台寿昌寺,并说寺院建成,自己愿意焚身来报恩。太宗批准他的申请,派卫绍钦前往监督施工,修建完工,卫即派人将木柴堆积在庭前,请该僧焚身。该僧说想面见皇帝致谢。卫说:"我昨天辞别时,已面奉圣谕,不用你去致谢。"该僧胆怯退缩,眼看僧俗人众,盼望援救。卫即将他逼上柴堆并点火焚烧,火势渐猛时,该僧想跳下,卫叫人用铁叉把他按住烧死。
(出《宋史.宦者传》)
译者按:佛经说:纵使经过百千劫的时间,所造作的业是不会自行消失的。只要遇着条件成熟时,还得自己受果报。寿昌寺的僧人,因申请修建寺院而遭焚身的果报。或者有人怀疑因果不可信,其实正可证明因果难逃,丝毫不差。为什么 必须认识该僧与卫绍钦,必然在前生曾结下杀害的命债。所可惜的是,该僧既知无法逃脱,唯当一心念佛,求生西方。这样虽遭遇定业而丧身失命,仍能仗佛力而永出轮回。但他并不如此,而是盼援救,想逃脱。看来平时对念佛求生西方的法门,缺乏认识,更少修持,徒受焚身之苦,以偿宿债。如果在临当被烧时,悟知这是夙业,作还债想,报恩想,也可望借恢复寺院之功而生天界。如果存憎恨报复之心,与卫结下生怨,生生世世,无有了期,更是可怕!因为死后的升与沉,必以临终最后一念为断。总之,人未证果,一言一行,均当留心,不可轻发。愿读者以为借鉴,无论境遇的顺逆,必须深信因果不差。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阅读关键词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福宝网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福宝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版权/免责声明:

佛云网是专业的佛教.寺庙综合互联网技术服务商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福宝网京ICP备2022007900号 公安备案          2005-2018 北京 福宝网 www.fobao.cn 版权所有 佛教用品门户网站 佛教行业商务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