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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修庵产权之争:县佛协伪造证据强夺寺庙

—— 云寺庙 ——
  • 名称:静修庵产权之争:县佛协伪造证据强夺寺庙
  • 发布时间:2017-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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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vestment policy内容介绍
日暮下的静修庵耸立。这座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唯一的女众寺院如今被残存的瓦砾包围着。周围被推倒的老宅只剩房梁骨架、上了年代的黑褐色砖头和房屋主人匆匆搬离遗留下的废品。2016年9月8日,宝应县人民政府下发“宝政发(2016)160号”文件,将包含静修庵在内的754户居民住宅、单位纳入宝应县东门社区旧城区改造项目。征收期限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
 
2016年11月8日,宝应县佛教协会会长清纯、副会长何建国以及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以下简称“民宗局”)代表来到静修庵与住持无上磋商搬迁一事。何建国等人出示了静修庵已被依法撤销的文件,要求住在静修庵里的无上等人必须在三日内搬迁。事实上,早在2015年6月23日,宝应县佛教协会向县民宗局打报告,为服从政府统一规划,拟“撤销”宝应县静修庵。同日,民宗局下发《关于同意撤销宝应县静修庵的批复》。
 
佛教协会称,静修庵产权归佛教协会所有。无上则认为,依据静修庵持有的土地房产证,产权归静修庵所有,与宝应县佛教协会无关。佛教协会修改、伪造证据,强夺产权,以达到拆迁目的。
 
静修庵至此卷入一场产权争夺的风波中。2017年1月17日,静修庵将宝应县人民政府诉上法庭,要求撤销房屋征收决定及公告。代理此案的北京才良事务所律师朱孝顶告诉网易新闻《知道》,静修庵不承认在错误产权归属下,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
 
始建于清代、拥有三百多年历史的静修庵再次处在存留之际。几年前,庵堂经过翻新和修缮,显得十分整洁、清幽。如今,这里的墙面上醒目地涂着红字:“誓死保卫静修庵”、“拆庙罪过”。
 
耸立在断壁残垣中的静修庵
 
被修改的土地证
 
风波伊始要追溯到2015年6月。
 
在一段流传很广的拍客视频中,静修庵住持无上哭诉,宝应县佛教协会在23日跑过来要卖静修庵。她拒绝了,“戴手铐铐上我也不走。”第二天上午,佛教协会办公室主任王清鹿向无上送达了两份文件。一份是佛教协会关于撤销静修庵的请示,另一份则是民宗局同意的批复。两份文件的落款日期相同。
 
“撤销”意味着在人格上消灭法人,使其由“宗教场所”变为一个普通的房屋。这两份文件遭到静修庵全体尼姑和居士的反抗。
 
他们逐一列出静修庵不能被撤销的理由,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静修庵的《金刚经》石刻砌在大殿两边墙上,属于不可移动的文物。
 
无上告诉网易新闻《知道》,在“破四旧”中,她和水泥一层一层地糊在经文表面,改革开放后又把水泥剥开,这才保住有三百多年历史的《金刚经》石刻。此外,打地基时建在大门两侧的六角石墩,表面上刻着珍贵的花纹。
 
这一年,宝应县的另一座女众寺院大士庵被强制拆迁,86岁的住持圣如被抬出庵堂,安置在县里最大的佛寺宁国寺。一年后,圣如去世。无上说,最怕落得跟圣如一样的下场。
 
在静修庵土地证产权人一栏的产权归属指向静修庵。原有的“静修庵”三个字被括弧括起来,后面用不同的笔迹写上:宝应县佛教协会。
 
无上不识字,记不清楚土地证何时被篡改。自1993年土地证下发到她手中,佛协的人曾过来向她讨过几次。她觉得最有可能的机会是2007年3月,静修庵当时购买周围一处居民房产,曾向佛协借款,上交过土地证等材料。
 
佛协的说法却大相径庭。原县民宗局局长、现佛教协会副会长何建国说,静修庵的产权原本就属于佛教协会。当时购买房产,经过佛教协会拨款。那处房产产权临时登记成“静修庵”。
 
更诡异的是,一个静修庵却同时有两个产权归属不同的房产证。佛协称,静修庵拥有的1993年颁发的老产权证已经失效。佛教协会则拥有颁发于2013年的土地证和2000年的房产证。无上称,静修庵从未与宝应县佛教协会或第三方办理过不动产转移、赠予甚至抵押等手续。静修庵曾试图向宝应县不动产局查询,遭到对方拒绝。
 
“产权变更必须有法律上的关系,需要通知原产权人。宗教场所的资产只能归宗教组织,佛教协会属于‘社会团体’。”北京市才良事务所律师朱孝顶说。他认为,佛协变更产权,无上居然毫不知情,只有当拆迁的时候,佛协才拿出产权证明,因此有侵吞资产的嫌疑。
 
双方对产权的争议未果,撤销静修庵的决定被搁置。佛教协会不再向静修庵收取管理费,亦不承认其主体的存在。
 
直至2016年底,逼近宝应县政府对东门社区旧城区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截止日期,由会长清纯、副会长何建国带队,佛教协会一行六人与静修庵再次磋商,要求无上等人“三天内必须搬离”。
 
随后,住持无上哭诉的视频在网络流传。无上流着泪、断断续续地说,“她(圣如)被抬走了,又要抬我了,我就害怕了哎。他们现在来啊,我心里就像铃铛一样一紧啊。静修庵要是不在,我也不在了。”
 
此事在佛教界引起轩然大波。今年1月,在江苏省宗教局、扬州市宗教局的干预下,宝应县民宗局下发《关于撤回宝民宗[2015]13号文的决定》。即撤回2015年6月23日县民宗局的《关于同意撤销宝应县静修庵的批复》。宝应县民宗局局长王建对媒体称,“当时文件可能有点急躁。‘撤销’的说法有些瑕疵。”
 
静修庵里的石刻《金刚经》
 
“拆小的,建大的”
 
静修庵被“撤销”一事以民宗局道歉而告终。风波虽然反转,但静修庵仍难逃征收的处境。
 
宝应县东门社区旧城改建房屋征收红线图显示,项目总用地为211.9亩,静修庵位于整体拆迁的红线范围内。代理律师朱孝顶称,今年1月,宝应县民宗局局长潘春口头承诺:与静候庵达成一致意见前政府绝不会强拆寺庙,政府将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宝应县房管局局长王海军亦承诺,政府将充分听取静修庵和社会各届意见,绝不会打扰、干扰静修庵正常的宗教活动。
 
但口头承诺的第二天,静修庵即发生断电事件。“静修庵后门的电表被偷电线遭破坏。”不久,静修庵迅疾恢复供电。
 
2017年2月16日,宝应县佛教协会再次下发文件称,在宝应县政府发出对旧城区改建房屋的征收决定公告前,房产局已向佛教协会征求对静修庵的处理意见。“我协会同意对属于我协会产权的宝应县静修庵座落的房屋进行征收。”
 
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第33条:因城市规划或者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拆迁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的房屋、构筑物的,拆迁人应当与该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协商,并征求有关宗教事务部门的意见。经各方协商同意拆迁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的房屋、构筑物予以重建,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被拆迁房屋、构筑物的市场评估价格予以补偿。
 
居士果园是住持无上的弟弟。他此前在宝应县佛教协会任总账会计,已有十多年。他告诉网易新闻《知道》,有关领导派遣他劝说无上等人搬离静修庵。“我说我做不了。”果园说,他甚至找到会长清纯问道,“你是佛家的人,工作是保护佛家,为何反过来要难为我们?”
 
双方陷入漫长的拉锯。直至今年3月底,于去年退休的原宝应县统战部部长、现宝应泰山殿项目建设顾问吴晓荻通过媒体回应,县宗教局对辖区寺庙的规划是,建一座大的泰山殿,拆一个小的、建一个大的,足够满足信众需求。“静修庵人员可搬迁到另一个寺庙,易地。或者安排新居。”
 
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者透露,吴晓荻说过,为有效地保护静修庵的文物,可以把文物都搬到泰山殿去。金刚经也放过去,房子拆了就好拿了。
 
公开资料显示,泰山殿是宝应明清时代的江淮名刹,多次战乱毁于兵火。2012年,宝应县委、县政府筹备恢复重建泰山殿。第二年正式进入建设阶段。2017年7月中旬,网易新闻《知道》现场看到,项目仍在施工中,已经完工的是一座仿古、豪华的两层阁楼——“扬州游客服务中心”。
 
泰山殿筹备组经过一轮大规模的换人。此前,筹备组由宝应县佛寺几位德高望重的方丈组成。后来,除了清纯外,筹备组突然都换成了佛协、统战部和民宗局的工作人员。“这个项目根本没有咨询过我的意见。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曾是之前筹备组的‘首座顾问’。”前佛教协会副会长隆元告诉网易新闻《知道》。
 
清纯也向网易新闻《知道》回应,该项目由社会募捐修建,目前债务已经还上,“我们将从宝应县34个寺庙中遴选素质高的和尚到泰山殿去,这是宝应县对外的形象。”他随后又承认,“一部分区域承担商业旅游功能,一部分区域作为宗教活动场所。”
 
目前泰山殿只完工了“扬州游客服务中心”部分
 
拆寺庙的利益链:73万补偿款归佛协
 
事实上,宝应县的寺庙被拆迁后,产权归属于佛教协会并非个例。
 
网易新闻《知道》得知,除大士庵外,同样位于宝应县的白衣庵、茶庵、普陀庵、净土庵等寺院,产权均归属于宝应县佛教协会。
 
“宝应”之名得缘于佛教。汉时称“平安县”,唐朝上元年间,因有真如尼于县境获异宝供献于朝廷,唐肃宗特地为之改元称“宝应元年”,于是县名也改称“宝应”。历史上,宝应县寺院、庵堂林立。解放前,约达至五百多座。
 
由于历史因素,中国寺院、道观等产权归属呈现复杂性。1952年11月,《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关于成立佛教协会的指示》规定:佛道教“寺庙产权为社会所公有,僧尼一般地有使用权,但不论僧尼或佛教团体均无处理寺庙财产之权。如确系私人出资修建或购置的小庙,仍可归私人所有。”
 
文革期间,所有的僧道人员转业离开寺观,寺观由文物、园林、林业等部门接管。文革后落实宗教政策,将宗教团体的房屋产权全部退给宗教团体。在这过程中,并非实现了悉数退还。且中间有其他因素,使得各地情况变得不同。
 
比如,当时上海市高级法院、市宗教事务局向最高法院、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打报告称,一些寺庙、道观早已停止宗教活动,却由转业僧、尼、道士及其家属居住并取得房屋所有权凭证。有些人因死亡或下落不明,部分继续居住的僧、尼、道士要求房屋所有权全部归其所有;有些则是子女要求继承房屋产权。此类问题面临的纠纷较多。
 
他们给出的处理意见是,本市寺庙、道观房屋大都是由群众捐献而建造,应属公共财产,其产权应归宗教团体市佛教协会与市道教协会所有。这一意见得到最高法以及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原则上同意、但需妥善处理”的批复。
 
无上告诉网易新闻《知道》,文革后,她是宝应县第一批领导落实宗教政策的佛教人士之一,静修庵也是宝应县第一个被落实宗教政策的寺院,因此,静修庵产权归社会大众所有。但现任会长清纯却有不同说法,文革后,由于入住寺庙的人员混杂,宝应县有些寺庙统一以佛教协会作为法人登记。2000年左右,依据国家及江苏省的相关政策,对“文革”期间挤占的佛教团体房产进行妥善处理,寺庙的产权统一归佛教协会所有。
 
北京才良事务所律师朱孝顶说,宗教场所的资产只能归宗教组织,佛协是人民团体,不拥有合法取得产权的资格。
 
网易新闻《知道》发现,寺院产权归属佛教协会,也滋生了不少牟利的灰色空间。网易新闻《知道》得到的一份统计表显示,大士庵被拆迁后合计730726元的资产归佛教协会所有,但资产使用并未查到相关公示信息。
 
“之前有扮成信众的开发商老板来庵里看过。后来有的人觉得拆庙罪过,回去放弃了对这块地的角逐。”静修庵的妙法莲花居士称。
 
低声默念经文的静修庵主持无上
 
县佛协一年收二百多万管理费
 
清纯称,佛教协会对各寺院履行管理义务。然而,无上对网易新闻《知道》称,现任佛教协会班子,除了拆迁时来静修庵磋商,“平时都没出现过。”
 
《宝应县佛教协会章程》规定,各寺庵所缴佛教事业发展经费是协会经费来源的一部分。一位曾在宝应县佛教协会担任核心职务的知情人士称,佛协财政管理混乱,且有滥用之嫌。“每个寺院根据每月的佛事多少,向佛协缴纳发展经费,一开始每年佛协能拿到几十万,后来增长到二百多万。”
 
媒体此前报道,宝应县寺院收入按照4:3:3分成。其中3成比例用于上缴给佛协作为宗教发展基金。但目前为止,中国佛教协会和国家宗教事务局都没有制定任何向基层寺院征收宗教发展基金之类的规定。
 
上述知情人士亦称,宝应县佛教协会多年给宗教局编制的一名工作人员定期发工资,而且部分经费用来报销私人的吃饭、喝酒、旅游。
 
1993年宝应县第一届佛教协会成立。19岁出家,23岁来到静修庵的无上被推举为佛教协会会长。此后,接班会长的是县内最大寺院宁国寺住持贤愿。2008年,宝应县佛教协会发生重大人事变动,会长贤愿、副会长隆元相继辞职。一些县政府退休干部进入佛教协会任职。
 
网易新闻《知道》获得贤愿生前的一份视频口述,贤愿称,在县佛教协会的人事任免上,存在灰色空间和任人唯亲。一些佛协人员以补助学生的名义购买私家车,过后要求贤愿填账。
 
静修庵拆迁事件,把当地佛教界推到风口浪尖。为此,扬州市佛教协会副会长释法融撰文称:今年4月出家人打架的视频让宝应红了全国,不要再因为错误地撤销静修庵闹出人命案来,寺里有两位八十多岁的尼师,她们的生命正在受到威胁。“佛教协会不是拆迁静修庵的执行者,宝应的这件事情已经可以作为扬州市,甚至江苏省或者全国一个不好好落实国家宗教政策,维护宗教合法权益的一个反面的典型了。”
 
夜幕点灯时分,信众为静修庵的命运祈福
 
2017年6月7日,中国佛教协会第九届理事会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上,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圣辉称:“个别地方在未充分征求当地佛教界意见,尚未完全领会《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的情况下,随意批复、取消原有的宗教活动场所资格;盲目地与私营企业签订开发协议,把寺院修缮变为商业投资,导致经政府批准的合法佛教活动场所被违规拆除。”
 
6月9日,静修庵诉宝应县政府征收决定案在扬州中级法院第十法庭进行证据交换。“目前,静修庵拆不拆,我们心里还悬着。”静修庵的尼姑宽慧说。在她们看来,和政府的官司拖住了强拆的进程,但静修庵始终处在或存或留的飘摇之际。
 
“我和佛是有缘的。我们全家念佛,我说服了我的家人,让我出家。小时候,佛救过我。别人不会相信这话的,但我信佛。”宽慧说。

静修庵产权之争:县佛协伪造证据强夺寺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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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31 15: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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